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常务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主席习近平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
抗 议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7周年之际,我们向中国共产党及其中央政府,在南蒙古地区进行独裁统治之事,强烈提出以下抗议。
1,立即停止在南蒙古地区的政治统治,把执政权力还给广大蒙古人。
2,立即停止在南蒙古地区实施的经济掠夺政策,立即停止破坏生态环境的所有企业,把经济权利还给蒙古人。
3,立即撤销对南蒙古人实行的文化教育同化政策和同化举措,把编辑教科书的自主权还给蒙古人。把蒙古人的受教育之自由权还给蒙古人。
4,立即解除对哈达先生、对胡琴夫老师所进行的各种非法监视监听,他们的公民自由权还给他们。因无辜关押他们而造成的身体摧残和精神损失,要进行国家赔偿。立即向胡琴夫老师还给其公民应有的自由权力,还给她去国外就医治疗的公民权。
5,立即取消在南蒙古地区非法占用农牧民土地的行为,把土地、草场的使用权还给农牧民。立即停止非法逮捕、扣押上访农牧民的行为。
6,立即取消把“阴历八月十五日定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因为其创伤蒙古人的感情、侵犯蒙古人的尊严。
南蒙古大呼拉尔台筹委会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