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冤案:内蒙古处分27人 父母失望 | 一般社团法人 南蒙古自由民主运动基金

呼格吉勒图冤案:内蒙古处分27人 父母失望


中国媒体称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告纠正已执行死刑的错案”。

中国媒体称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告纠正已执行死刑的错案”。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当局公布对呼格吉勒图冤案办案人员的处理结果,27名办案人员绝大多数被中共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与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

官方新华社报道,被处分的包括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王智等11名警方人员,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长文达等七名检察人员,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梁国裕和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凤仪等八名法院人员。

另外,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另案处理。消息人士去年4月对BBC中文网表示冯志明已被“双开”,但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其后透过新华社否认。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星期一(2月1日)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这个处理结果让他们“彻底失望”。

家属们透过新浪微博认证账户“呼格吉勒图父母”发帖说:“今天,对造成呼格冤案的27人追责进行了公布。我们真沒想到会是这样一个追责结果。这就是对社会一个交待吗?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人命关天就一个处分而已。根本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处分太轻,责任不明,轻描淡写。这就是追责到底?”

尚爱云其后对《北京青年报》说,得知消息时,自己气得浑身发抖,接受不了。

尚爱云说:“我们从始至终并非想要追责所有的办案人员,只是希望起码能对那些主办人员比如那些对呼格严刑逼供的人、造假的人,有个明确的法律责任认定。”

“我真的担心,这种浮皮潦草的追责,能让当年那些办案人员认识到错误吗?连责任都没追究到位,以后他们能尽力去办好案吗?”

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展示内蒙古高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新华社图片31/12/2014)Image copyright XI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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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案平反后,父母李三仁、尚爱云获内蒙古高院支付国家赔偿200余万元人民币。

赵志红(中)在呼和浩特内蒙古高级法院二审现场(内蒙古高院图片14/4/2015)Image copyright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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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被判处死刑。

呼格吉勒图案平反后,父母李三仁、尚爱云获内蒙古高院支付国家赔偿200余万元人民币。

呼格吉勒图案平反后,父母李三仁、尚爱云获内蒙古高院支付国家赔偿200余万元人民币。

赵志红被判处死刑。

赵志红被判处死刑。

各方讶异

呼格案处理结果公布后,社交媒体上几乎一面倒的质疑当局的决定。

美国民间组织人权观察的中国部研究员王松莲在Twitter上形容这是“中国特色的追责”。她说:“对一个18岁的青年施以酷刑后枉法冤判后处死,只换来个内部处分!”

北京知名律师陈有西也在新浪微博上说:“冤案反座,真不如封建法。这种轻打轻拍,不如不追究。刑讯逼供和玩忽职守今后会更烈、更肆无忌惮。”

江苏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永坤质问:“有没有刑讯逼供?如果有,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怎么没有一人坐牢?这就是在冤主多年追责下才有的结果!”

其他网民也表达了对处理结果的不满和对呼格吉勒图家属的同情。辽宁网民“永远的阳光小屋”说:“一起感受下,当年呼格吉勒图被押复刑场执行枪决时的心理感受,他对这个世界能想说些啥?又能说些啥?”

吉林长春网民“蒲公英”问:“说好的‘玩忽职守’罪呢?一伙公职人员合谋害死无辜的平民百姓,最后开个茶话会,互相党内警告就过关了?公家的凳子还照坐不误?说什么好呢?说‘呵呵’吧。”

事发于1996年,呼和浩特18岁纺织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法院在案发后61天内完成一审和终审,并对呼格吉勒图执行死刑。

2005年,赵志红因多起强奸杀人案落网,其后并坚称自己是“呼格案”真凶。呼和浩特中院于2006年11月对赵志红系列案件开庭一审,但赵志雄招认了10起案件,公诉机关却只起诉九起,唯独漏掉了“4·9”女尸案,此举遭到了被告人本人质疑。

自此,赵志红案一直休庭,期间媒体争议不断。而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夫妇则多次上访,要求为儿子翻案重审。

最终,内蒙古高级法院2014年11月宣布重审,12月中裁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赵志红追加起诉“4·9”女尸案的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

呼和浩特中院去年2月9日裁定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成立。赵志红不服上诉,内蒙古高级法院于4月30日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来源 BBC(撰稿/责编:叶靖斯)